一、项目定位
近年来,我市法院收案数持续增长,每年全市法院收案数都超过15万件,中院收案数超过1.3万件,“立案难”是一直困扰群众实现司法权益的难题。传统立案方式,当事人聚集在法院大厅排队等候立案,当日不能完成立案的情况常常发生,特别是有一些异地的当事人,由于路途遥远往往需要往返多次才能完成立案,同时立案时需要递交大量纸质材料,成本高携带不便。由于对立案、开庭等专业诉讼流程不熟悉,再加上法院立案程序复杂、信息公开不对称等因素影响,很多当事人办理立案业务很难一次性办好。老百姓常发出这样感叹:打官司难,流程多、时间长、费时耗力。如何优化办事流程,方便当事人诉讼,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权益,是摆在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市法院突出党建工作引领,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转变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依托信息网络通信技术,集立案服务、多元解纷、咨询监督等为一体,全力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在全市法院带头形成综合性便民、利民、节约诉讼成本的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创新举措
一是树立一面服务旗帜。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落实让党旗飘扬在为人民服务第一线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造“先锋在行动”党建品牌,以“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为主线,找准党建与诉讼服务的融合点,在立案服务、纠纷调解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为群众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当中,为助推“一站式”建设提档升级、增速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是提供一套便民设施。创新引领服务,全力打造“厅网线巡”一体化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线上线下”优势互补。“厅”是诉讼服务大厅,坚持将最好的位置留给当事人,为当事人设置办事区、休息区等,提供面对面、一对一的诉讼服务人工指导和帮助。“网”是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诉讼活动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线”是12368热线,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立案监督、投诉等。“巡”是巡回办理等多种渠道,提供上门服务,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推广一项新型立案模式。网络助推发展,全面开通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微信立案,在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设置专门的自助立案功能区,24小时开通网上受理案件渠道,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微法院”以及“24小时法院”或自助立案服务设施等进行立案。负责立案工作的法官在收到当事人网上立案申请后,7日内完成网上审查,如超过审核期限,系统将自动受理并分案处理。
四是打造一个矛盾化解平台。服务提升质效,全面构建多元互动诉前调解网络,助推矛盾分类有序化解。积极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体系,根据辖区纠纷类型和特点,在诉讼服务中心按需建立婚姻家庭、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知识产权等专业化调解工作室。同时,加强与社会各类纠纷调解、矛盾处理组织的对接,及时做好各类非诉讼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让百姓矛盾纠纷在进入法院诉讼程序之前就能够处理或化解。
三、项目效果
一是立案难的问题有效解决。全覆盖、立体式、多元化的立案新模式,多渠道、全方位、跨区域解决当事人立案难问题,满足了当事人及时、便捷、低成本、高效益处理纠纷的需求;实现了诉讼服务从单一的立案指引,拓展为贯通诉讼全程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从单一大厅的窗口服务,发展为分布式终端、线上线下等多渠道的便捷服务,“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问题基本根除。包头市政法委、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及单位学习借鉴我市“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成果;《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烟台日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
二是诉讼服务品质大幅提升。建成全流程网上立案系统,可以进行网上预约立案、微信预约立案、跨区域立案、微信快速立案等工作,24小时开通网上受理案件渠道,当事人可以坐在家里通过电脑、手机完成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缴纳诉讼费等整个流程,走完整个立案程序,实现了让群众“零”跑腿。群众还可以通过联网进行“线上”开庭,在新冠疫情严重期间,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实现了“防疫期间不打烊,线上法庭解民忧”的良好效果。
三是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常规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消耗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而且有的胜诉方由于对方当事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合法利益只能停留在判决书上。通过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对诉讼案件先行调解,使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既为百姓节约了大量的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能及时实现合法利益,节约司法资源。去年,全市法院诉前调解结案21753件,调解成功5379件,受理案件同比下降了8.2%。
四、推广价值
一是提升法院诉讼服务水平。随着社会矛盾的多元化、复杂化,群众对司法便利的需求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这对法院的诉讼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当事人随时、随地在网络终端进行网上立案,为当事人节约了大量时间、经济成本,深度整合内部资源,把方便还给群众、把难题留在法院,能够充分体现人民法院的为民情怀,真正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打造纠纷解决新模式。由于传统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功能发挥不到位,诉讼外解决纠纷的体系尚不完善,大量社会矛盾转化为诉讼案件涌向法院,有限的司法资源难以充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通过统筹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共同、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既符合纠纷解决规律,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能够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乡村文明、社区和谐、平安烟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