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定位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正式拉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这是一场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场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的斗争,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全市“三重”工作计划。
二、创新举措
一是发挥组织保障作用,推动行稳致远。加强党的领导。创新实施“四级书记”抓扫黑机制,市县乡三级,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制度,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50余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精心组织推动。召开领导小组会、工作推进会、政法委员会等80余次,部署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综合发展考核,先后组织47批次28个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每季度确定1个重点推进区市进行重点帮扶,促进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强化投入保障。市县两级党委以及公检法机关、有关行业部门均成立专班,组建了一支1300余人的扫黑除恶专门队伍,为开展专项斗争提供了强大的人力支撑。各级财政部门共为扫黑除恶工作安排财政预算资金7000余万元,设立了600万元的举报奖励专项经费。
二是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形成磅礴气势。开展集中宣传。每年开展1-2次集中宣传月活动,大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LED屏滚动播放,形成立体化社会面宣传格局,掀起阶段性集中宣传高潮。强化媒体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融媒体的作用,以多种形式报道专项斗争新动向、新成果。加强信息发布。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多渠道发布举报方式及举报奖励办法。专门出台了保护参战干警和举报群众的政策文件,坚定斗争信心和决心。全市共接到群众实名举报线索2000余条,参与举报群众达到8000余人。
三是发挥协调推进作用,凝聚整体合力。抓线索核查。组建线索移交核查机制,开展集中摸排行动7次,走访村居6000余个,访问群众4万余人,核查线索4000余条。抓集中攻坚。连续开展“铁拳”“金剑”“雷霆”“百日攻坚”“百日追逃”等集中行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00余人,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抓大案突破。创新采用“一把手指挥、专业队侦查、大兵团抓捕、分散羁押、异地诉判”的“五位一体”侦查打击模式,组织集中收网行动20余次,成功侦破朱永君案、王勇案、杨建案等一批重大黑恶案件。抓快诉快判。检察、审判机关集中力量办理黑恶案件,先后审查案卷材料1000余卷,组织会商200余次,开庭审理黑恶案件200余次。到今年9月份,全市2020年之前侦办的黑恶案件已全部一审审结。抓“黑伞”深挖。创新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案情通报、同步介入等制度机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市查处参加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178人、涉黑恶腐败15人、“保护伞”129人、失职失责问题105人、工作推动不力76人,净化了干部队伍。抓“打财断血”。坚持把铲除黑恶势力经济根基作为办案质量的重要标准,先后查扣涉案车辆200余辆、房屋300余套、资金1亿余元,以及大批地产、矿山等,总价值近50亿元。
四是发挥综合施策作用,强化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治理。突出基层打击重点,查处违法违纪村居“两委”成员200余人,教育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86个,建立“两委”人选“负面清单”,扎实开展换届选举“回头看”,先后调整村党组织书记123人。加强行业领域整治。以矿产资源、海域使用、生猪屠宰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作为整治重点,制发“三书一函”323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0余次,完善制度措施400余条,集中清理“乱源”,实现长效常治。突出重点部位整治。每年开展社会治安重点部位集中整治行动,确定100处治安重点部位,实施市、县两级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村霸”“行霸”“市霸”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项目效果
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先后打掉涉黑组织1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101个,破获涉黑恶案件33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64名,公诉涉黑涉恶案件68起467人,一审判决黑恶案件67起541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435件518人,取得了丰硕成果,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8.97%,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位列全省第二名,我市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市。
四、推广价值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打击黑恶犯罪、深化“反腐拍蝇”、提升综合治理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果,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极大地鼓舞了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是有助于遏制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专项斗争中,建立起了一整套打击防范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面上的黑恶势力已经被清除干净,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依法严打高压态势,决不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死而复生。
三是有助于强化行业领域源头治理。行业领域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一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工作,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提升综合治理水平,让黑恶势力无处生根。
四是有助于巩固精准打击法律保障。三年中,政法机关出台了一批打击、预防黑恶势力的法律解释和政策措施,明确了工作举措、压实了部门责任,为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扫黑除恶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