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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蓝辉映党徽红 “公益诉讼”守护好生活
        来源: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工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2-03-11

        烟台市检察院机关党委


        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制度安排。市检察院把做好公益诉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公益诉讼”“小切口”推动检察工作“大文章”,依法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为烟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市检察院坚持党建统领,把公益诉讼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烟检闳声 正义先锋”党建品牌内涵,推动公益诉讼质效的全面提升。

        一、聚焦为民导向,实现“党建+公益诉讼”深度融合,建立党建引领的公益诉讼格局。

        一是将公益诉讼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大局。坚持党委领导,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主动向市人大报告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与法院建立诉前会议、案情通报等研讨机制,与28个行政执法机关会签协作意见,纳入党委领导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大局。

        二是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坚持在“创新型学习”上下功夫,在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的基础上,把着重点放在科学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推动工作的能力上。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临时党支部,党支部充分发挥把关定向作用,打造“党建+公益诉讼”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履行人民利益的守护者的角色,以实际行动践行入党初心和誓言。

        三是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造福群众。依托“两微一端”信息平台、“研说研讲”“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载体,召开新闻发布会,传播公益保护“烟台检察好声音”。发动群众举报公益诉讼线索,引导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公益保护。群众举报某开发商多年来在住宅楼下私搭乱建简易小棚300多处,造成极大安全隐患,检察机关多方调查取证后,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一个月内全部拆除违建,还居民以和谐安宁。

        二、坚持目标导向,紧盯重点领域,提升办案质效。

        把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作为公益诉讼的着力点,紧盯重点领域,全面提升公益诉讼工作水平。

        一是“检察蓝·党徽红”辉映绿水青山。围绕促进“生态城市、美丽烟台”建设,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攻坚行动、海洋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以补种复绿、替代性修复和缴纳赔偿金等方式促进修复生态,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79件,督促复垦复植耕地林地300余亩。

        二是“检察蓝·党徽红”守护海洋蓝。党员带头,组织全市首次“检徽闪耀·红心向党——公益诉讼增值放流”活动,向渤海湾莱州海域投放3万余尾半滑舌鳎鱼苗,鱼苗购置费用来自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被告人赔付的生态修复赔偿金,通过开展增殖放流,既能有效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又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达到公益诉讼多赢共赢的效果。指导牟平检察院与威海市文登检察院、乳山检察院三地检察机关签订《黄垒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依法维护黄垒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检察蓝·党徽红”呵护群众生命安全。深入开展“双联双促”和部门包村工作,围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线上线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重点开展监督,全力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紧扣公益诉讼立法宗旨,主动作为开展“等外”领域探索,有效办理守护食药安全。通过办理某海鲜市场染色黄花鱼案件,充分扞卫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窨井盖损坏、消防安全、盲道被长期占用等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共安全。

        三、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群众的诉求出现在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民生的痛点和难点出现在哪里,检察机关的党旗就飘扬在哪里。

        一是创新公开听证,扩大公众参与。聚焦投放在小区内的现制现售饮水机出售饮用水安全经营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另一方面举办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让公平正义以“看的见,听得到”的法治方式,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回应百姓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二是紧盯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组建党员突击队,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严格按照省院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和安排,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8次,全市检察机关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7次。结合本地实际和特点,共发现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8件,立案办理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有力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是在治根治本中实现双赢共赢多赢。把讲政治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检察自觉,确保中央、省市委重大部署在烟台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在全市范围内推开“河长湖长+检察长”机制,对招远市齐山革命烈士陵园环境整治问题、莱阳市古树名木保护问题等发送检察建议书,推动了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市检察院紧紧围绕省院和市委决策部署,把做实做优公益诉讼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结合,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和“公益之诉”的职能定位,先后办理了全国首例侮辱英烈公益诉讼案、全省首例污染海洋行政公益诉讼案,10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名干警入选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3名干警入选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1名干警获得全省行政公益诉讼业务标兵荣誉称号。市院机关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媒体专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