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烟台市纪委第十纪检组伴随市文旅局对芝罘区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对部分文旅经营主体进行了抽查,共抽查三家旅行社和四家互联网经营场所。从抽查情况看,各经营主体均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暂停营业,未发现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问题。此次检查也是今年疫情以来,市纪委第十纪检组联合文旅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市场秩序巡查等工作的一个缩影。
立标准,细化防疫规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烟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烟台市旅行社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烟台市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烟台市娱乐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等文旅市场主体疫情防控规范指南。对各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机制建立、经营场所管理、内部员工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及时印发各市场主体,要求市场主体按照《规范》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
抓落实,加强市场巡查
按照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影院等经营主体暂停营业的相关要求,安排执法人员每日进行现场排查,重点检查各经营主体暂停营业情况。加大对旅行社营业情况的调度统计,对未停业的旅行社安排执法人员上门督导检查,重点对旅行社是否按照严格落实文旅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是否严格落实旅行社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是否严格落实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等。自3月9日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20余人次,检查各类文旅市场主体230余家。
变思路,严管服务并举
疫情以来,烟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坚持统筹抓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和文旅市场疫情防控,对于严重扰乱文旅市场秩序或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对于轻微违法行为运用约谈、教育等非强制手段督促经营者及时改正。强化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服务指导,针对疫情防控规范,及时向各市场主体进行解读解析,确保各经营主体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开展上门普法宣传,畅通法律服务渠道,及时解答各经营主体法律问题咨询,为文旅经营主体依法经营提供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