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提升腐败治理综合效能,推动市委《关于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的意见》决策部署在法院系统落实落地,近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争做清廉建设标杆法院动员部署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关于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的部署要求,动员全市法院全面加强清廉建设,争当清廉标杆、争做廉洁标兵,全力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铁军。党组书记、院长于晓东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同民主持会议,并传达学习了法院《关于落实<中共烟台市委关于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金延洛传达学习了《中共烟台市委关于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的意见》。中共烟台市委关于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的意见>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深刻领会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的重要意义。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确保上级部署要求落地落实的内在要求,是凝心聚力勇争一流的内在要求,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内在要求。要不断强化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人民法院责无旁贷,这是人民法院肩负职责使命的内在要求,是对法院队伍政治意识和执行能力的直接检验。全市法院要坚决对标市委部署,按照中院党组要求,切实把争做清廉建设标杆法院的意识树立起来,增强争做清廉建设标杆法院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清廉建设融入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清廉建设的紧迫感和针对性。从全国、全省、全市法院来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重道远,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短板和弱项,一些顽瘴痼疾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持续重视解决。全市法院要保持清醒认识、准确把握面临的形势和风险挑战,下大力气把清廉建设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全力打造和擦亮“法护民心•廉守正义”廉洁文化品牌。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目标,统筹推进“十廉工程”,落实“七抓”工作措施,努力推动清廉建设标杆法院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一要抓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案件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把扞卫“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抓责任落实。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十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织密党风廉政责任落实网络。三要抓教育引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法护民心•廉守正义”廉洁文化品牌创建,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实施青年干警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培训工程,注重培树勤廉兼优先进典型,讲好法院清廉故事。四要抓作风改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等活动,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以作风改进促能力提升、促工作落实、促发展提速。五要抓监督执纪。紧盯“关键少数”监督,加强“绝大多数”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联动,统筹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抓好重点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严肃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和违纪违法问题。六要抓统筹推进。把争做清廉建设标杆法院与审判执行提质增效结合起来,以清廉的司法作风促进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与服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积极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护航党的二十大”这一政治任务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不出问题。七要抓工作保障。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市委部署和中院党组要求,细化任务,明确措施,加强督导调度,加大争创工作动态、典型做法、先进事迹等宣传力度,确保清廉建设标杆法院创建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果。
会议还对当前全市法院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门强调部署,要求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争做清廉建设标杆法院这一目标,突出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院院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和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院领导、对口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和全体干警在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